110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申請公告

主旨: 110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申請公告
內文:
一、110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申請於111/02/07(一)9:00~111/02/24(四)17:00止,請導師通知班上同學知悉。
二、請於111.02.25(五)16:00前將申請書及繳件資料紙本,親送或限時掛號郵寄至進修部學務組,若為郵寄請確實填寫收件單位為進修部並註明【辦理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】。